新修《反洗钱法》护航元旦佳节
发布时间:2024-12-31

2024年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(下文简称‘《反洗钱法》’)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反洗钱法》本次修订秉承守正创新的精神,一方面对既有制度进行了升级,另一方面针对新形势进行了制度创新,使反洗钱制度体系更加完整,为反洗钱工作提供保驾护航。

一、制度升级

《反洗钱法》本次修订完善了洗钱行为定义、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客户尽职调查等既有制度。

新修《反洗钱法》中,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不再限于毒品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等七类,而是包括所有可能产生收益的犯罪。(《反洗钱法》2条,下文用阿拉伯数字指代具体条文)。反洗钱工作的打击范围加大,力度加强。

新修《反洗钱法》将客户信息保存时长从原先的五年延长至十年34)同时扩充了身份不明客户的范围,增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”的规定(28)。要求金融机构持续关注客户状态,评估客户整体状况,对存在洗钱高风险的情形及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(30)。允许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进行客户尽职调查,但要求金融机构谨慎选择委托对象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(32)。

二、制度创新

《反洗钱法》本次修订增加受益所有人、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、洗钱风险评估和管理等新制度。

受益所有人,是指最终拥有或者实际控制法人、非法人组织,或者享有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最终收益的自然人。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应当保存、及时更新受益所有人信息,并按规定向登记机关如实提交。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,有义务审查受益所有人信息,及时反馈信息错误、不一致或不完整的情形(19)。

《反洗钱法》新增了对特定对象的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,包括立即停止向名单所列对象及其代理人、受其指使的组织和人员、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组织提供金融等服务或者资金、资产,立即限制相关资金、资产转移等。特定对象主要包括恐怖活动组织、被金融制裁对象等具有重大洗钱风险、不采取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人员(40)。

《反洗钱法》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洗钱风险指引,及时监测与新领域、新业态相关的新型洗钱风险,完善监管措施(23)。对存在严重洗钱风险的国家或者地区,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将其列为洗钱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,采取相应措施(24)。

展开